信息技术中心党风廉政工作守则(试行)
(2015年4月8日中心党员干部会议上表决通过)
预防腐败使之“不敢、不想、不能”,需要加强思想教育、行为养成和制度约束。本则侧重于制度约束。
一、风险提示
1、建设资金(信息化建设资金、运维资金)使用和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
2、网络资源(IP地址、存贮空间、计算能力、接入带宽、特权认证)管理;
3、对外合作的协议审核及公章使用管理;
4、经费报销及公务车辆使用;学术不端行为;
二、风险管理
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工作依照国家法律、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本守则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不搞形式主义;本中心的全部业务工作对员工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接受员工监督;员工对中心的全部业务拥有知情权;
党风廉政工作列入工作要点和领导班子年度任期目标,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每学期根据工作情况对本部门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情况进行研究和排查,及时掌握重点岗位出现的新情况并制定有效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日常规矩
1、制度的修订和废止
例会确定起草人;起草人提出草案文本;集体讨论通过后,内部制度直接颁布实施;学校制度按OA流程报审发布;
2、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主任或副主任牵头拟订,例会讨论后上报学校;
3、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编制
主任或副主任牵头拟订,例会讨论后上报学校;
4、设备采购与工程(系统)建设
•严格按规定或实际需要编制项目预算,严格遵守学校招投标和审计程序;
•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项目过程质量管理和验收;
•杜绝在制作招标书时,利用技术指标设置堡垒,漏掉性价比好的产品;
•对于小额设备(配件)购置和零星维修工程(金额小于5000元,不需要招投标),按“信息技术中心内部决策程序”办理(部门提出,例会决策,现场签字;执行完毕后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依次签字确认,主任签批后由各部门办理报账手续并归档结项);
•招投标项目:部门提出技术方案(小于10万元的,中心内部进行论证;大于10万元的,聘请校内外专家论证);技术方案通过后,再制作招标书;招标书再经例会讨论通过后,由主任签字发起审核流程;招投标项目应特别重视权责条款,过程监管、参数验收等关键环节,并做好技术资料的归档结项工作。
5、职称职级评聘
中心聘任评议组负责职称职级评聘;评议组由5-7人组成,主任担任组长,由科室负责人、党员群众代表、教师代表担任组员;评审坚持德才兼备、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审核职称职级申报材料,重在考查工作实绩;
6、公务接待
来客接待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规定确定接待标准和地点。经办人员签单时注明时间、事由、接待人数及用餐金额;
对于国家安全、公安部门的有关信息安全的协查,须有校办、保密办、保卫处其中之一单位陪同并出示工作联系函;
7、公函、公章及合同
校内外来函由中心主任阅处(根据公函内容交下属部门办理,办结情况向主任报告);向校内单位出函原则上纳入OA办理,如需纸质公函,由业务部门提出,由主任或副主任审阅后办理;向校外单位出函,由主任审阅后办理;
公章管理按学校规定进行,实行审批登记制。登记内容包括时间,事由、提交单位、使用人、审批人等;
对外签署合同,须严格按学校合同管理制度进行;涉及对外合作事项,先由例会讨论合作要点,指定起草人;起草完毕后再次经过例会讨论文本字样;确认无误后由发起合同的请求流程;合同的修订完善也实行例会会商;
8、信息发布
中心之“工作动态、行业快讯”可由各部门发布、主任或副主任审核;信息发布不能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方面的内容,并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的宣传工作;
四、责任追究
本部门若出现廉政风险事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和责任划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将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