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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堂使用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8-05-10  

  为保证明德堂设施完好和安全使用,规定如下:

  1.用途

  明德堂座数400,用于大型活动。

  1.1.使用范围是:大型学术报告;校院大型会议;信息技术培训;其他大型活动。

  1.2.不适用范围:社团小型活动;班级一般会议;观看影视节目;娱乐体育事项。

  2.使用过程

  2.1.沟通。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或办公室提前与管理员沟通,说明用途及预约时段;

  2.2.填表。由使用单位填写登记表,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2.3.审批。大型学生活动须由保卫处会签同意;人文讲座须由党委宣传部会签同意;现场直播亦须党委宣传部会签同意;

  2.4.会前。活动前,使用单位应派人现场接洽,熟悉场地、设施及安全事项;未经同意,会场一般不加挂横幅,不变更主席台设施;

  2.5.会中。活动中,使用单位应有人现场值守与督察,确保安全平稳;

  2.6.会后。活动后,使用单位组织人员有序离场,并检查门窗灯及设施关闭情况;

  3.注意事项

  3.1.确保安全。使用单位应对大型活动的人员安全高度负责,全程督察;

  3.2.爱护公物。爱护公物,确保完好。遗失或破坏应照价赔偿;

  3.3.保护环境。厅内禁止喧哗、饮食、吸烟等,爱护公共卫生;

  3.4.内容合规。使用单位应确保大型活动内容健康向上,并做好会场督察;

  3.5.落实安保。晚上或节假日的大型活动由保卫部门落实CK安保;

  4.其他

  4.1.联系方式

  管理员:黄峥13707177871,施敏15623988900

  保卫处:5975 0110,156 2390 0567

  4.2.保全事项

  大型活动期间,厅门保持无锁常闭状态,但正厅玻璃门、卷帘门及两侧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状态;

  4.3.紧急处置

  大型活动期间,如遇紧急情况,主办方应组织学生迅速有序撤离,主办方最后撤离。



附件:

明德堂使用登记表.docx

明德堂座席示意图.jpg